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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预约】“小溪印象”征稿启事

文化活动

报名时间:Fri Jul 23 08:00:00 GMT+08:00 2021-Tue May 10 23:00:00 GMT+08:00 2022 已结束
活动时间:Fri Jul 23 08:00:00 GMT+08:00 2021-Tue May 10 23:00:00 GMT+08:00 2022
联系方式:15874319168
主办单位:湖南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活动地址:小溪镇[查看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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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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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永顺县东南部,地处云贵高原东缘的武陵山脉中段,总面积24800公顷,为自然生态系统类的森林生态系统类型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是保护武陵山脉中段亚热带低海拔常绿阔叶原始次生林及其生态系统,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生物多样性。1984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在小溪设立永顺县小溪省级自然保护区,2001年经国务院批准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区内资源丰富,有珙桐、红豆杉、伯乐树、黄杉等国家一、二级重点保护植物43种;有金钱豹、云豹、白颈长尾雉、红腹锦鸡等国家一、二级重点保护动物36种,经省林业局批准,将落叶木莲和白头蛙确定为小溪保护区旗舰物种。森林覆盖率达92.75%,林地绿化率达92.99%,活立木蓄积量253万余立方米。被权威专家考察论证为我国自然生态原真性保存最完整、现存面积最大、生物多样性丰度最高的中亚热带低海拔常绿阔叶林原始次生林,是免遭第四纪冰川侵袭而唯一幸存的天然资源宝库。保护区自然景观独特,生物多样性丰富,荣获“中国森林氧吧”、“湖南最佳避暑胜地”、“湖南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和“湘西美景”称号。


       为推进湖南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工作,提升湖南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社会宣教能力,提高公民生态保护意识,促进区地科学发展,全面展示湖南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山水之美、人文之美、生态之美,特举办“小溪印象”湖南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摄影、短视频和经典美文征集活动。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湖南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承办单位

湘西州艺术摄影学会

协办单位

《旅游散文》编辑部

湘西州摄影家协会

湘西州民俗摄影协会

湘西州老摄影家协会

永顺县摄影家协会

湘西自治州图书馆

湘西自治州群众艺术馆


征稿对象


       面向海内外、全社会所有关心湖南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各界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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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范围



       作品主题内容及采风范围限于湖南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所辖小溪村、毛坪村、野竹村、杉木村、三合村、竹坪村、郊溪村、尚家村、老村村、雨阳村10个行政村及小溪保护区芙蓉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地形地貌、山地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和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传统村落、历史变迁、古树名木、动植物的图片、美文和短视频等。(一切与湖南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关的老照片、老影像、老文章都可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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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酬设置



    (一)“小溪印象”摄影征集活动稿酬

    本次征集活动共评选出66件(组)入选作品,其中:

    金质收藏作品1件,稿酬5000元;合计5000元

    银质收藏作品2件,稿酬各2000元;合计4000元

    铜质收藏作品3件,稿酬各1000元;合计3000元

    优秀作品60件,稿酬各500元


    (二)“小溪印象”短视频征集活动稿酬

    本次征集共评选出36个入选作品,其中:

    金质收藏作品1个,稿酬5000元;合计5000元

    银质收藏作品2个,稿酬各2000元;合计4000元

    铜质收藏作品3个  稿酬各1000元;合计3000元

    优秀作品30个,稿酬各500元。合计15000元


    (三)“小溪印象”经典美文征集活动稿酬

    本次征集活动共评选出26个入选作品,其中:

    金质收藏作品1个,稿酬5000元;合计5000元

    银质收藏作品2个,稿酬各2000元;合计4000元

    铜质收藏作品3个  稿酬各1000元;合计3000元

    优秀作品20个,稿酬各500元。合计10000元

    以上收藏作品作者不重复,均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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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征集时间:2021年7月23日——2022年5月10日

      活动组委会将对外发布获奖结果,公示期间如对获奖作品存在异议,可与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周  荣,电话:15874319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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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要求



      (一)“小溪印象”摄影大赛要求


       1.摄影作品可使用相机、手机、无人机在内所有影像工具拍摄。内容积极向上健康有益,具有较高审美情趣和较强艺术感染力。


       2.以往参加过州内旅游摄影、地质公园影赛的获奖作品不得投稿。


       3.作品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后期技术处理。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


       4.参赛作品以电子文件形式投稿。黑白、彩色均可,参赛作品数量不限,组照每组不低于6张不超过20张(组照按一幅计算)。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文件不小于2M。


       5.作品电子稿应注明标题、拍摄地点、时间、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并提供照片涉及的基本信息,凡因文字说明缺失导致不能入选的,由作者负责。


       6.入围作品由举办方通知作者提供含拍摄信息(EXIF)的原始数据电子文件(RAW)格式和调整后的电子文件(JPG)格式。作者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向举办单位提供上述电子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7.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出版画册、举办展览和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8.作者应确保对其提交本次大赛的全部图片、文字等信息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并承诺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包括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保证而引起任何争议的,作者本人应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9.参赛作者视同知晓并同意遵守上述约定。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二)“小溪印象”短视频大赛要求


       1.投稿作品的视频分辨率专业拍摄不低于1080*720(横屏),手机拍摄不低于720*1080(竖屏),视频格式为mp4。


       2.视频要求“短而美”,投送时长控制在120秒以内,不能低于30秒钟。


       3.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可以剪辑合成、创意制作,但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如参赛作品涉及侵权等法律问题,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投稿作品须符合征稿主题,与征稿范围无关的作品原则上不参与评选。


       5.报送视频需附文案和内容说明,不得对特定企业进行直接宣传,不得压印制作有关单位LOGO。


       6.作品创作所需费用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作品背景音乐、配乐、环境音效等素材版权问题由参赛者自行解决,保证上传的短视频不侵犯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等法律保护的各种权利和利益。因上述侵权行为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


       7.所有选送作品均不退还,请自留备份和素材,对入选作品主办方拥有版权和永久使用权,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授权、许可等活动,有权在任何宣传场景和平台上剪辑、制作和播放使用,不需对作者另付稿酬。


      8.参赛者可拍摄多个视频报名参赛,入围以上作品一人(或一个团体)限制3件,等次奖不重复。


       9.视频录制人数不限,如作品获奖,需自行确定一名获奖人,对应的奖项稿酬由参赛方自行分配,如有异议参赛方自行解决;


       10.参赛人之间不得上传重复作品,严禁一稿多投。


       11.经公示后的入选以上作品,专业组作者须提供相关的视频原素材,提供不出的取消获奖资格。


       12.不收参赛费,凡投稿者视为同意上述规则。


     (三)“小溪印象”经典美文征集要求


       1.以优美的文字,记录、展示着小溪的自然、人文景观,民俗风情和历史地域文化等,不求面面俱到但期待自然、亲切、深刻,有作者自我感悟与发现,标题自定。


       2.写作者熟悉的小溪的自然生态、动植物资源和民俗风情、感想感悟等,作品要求文笔流畅、情趣高雅、给人以美的享受和思想的启迪。

       3.内容限于发生在小溪的人与事以及物等,体裁不限,散文诗限在200至1000字内,其它体裁均控制在3000字以内。

       4.投稿要求。参赛作品应为原创首发,不得剽窃,文责自负。在相关媒体刊载过或获得各类州级以上比赛优秀奖以上作品谢绝投稿,作者应署真实姓名,稿后附作者的创作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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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事项


      (一)“小溪印象”摄影大赛、短视频大赛投稿办法:按要求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电子稿。投稿电子邮箱:433101@163.com,联系人:周荣,咨询电话:15874319168。


    (二)小溪印象”经典美文大赛投稿办法:投稿时在标题前注明“小溪印象”征文稿。投稿电子邮箱:13574340263a@163.com,联系人:张昌爱, 联系电话:13574340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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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须知


      (一)到小溪保护区采风创作人员在征集活动活动期间凭活动组委会发放的采风证可在活动期间(2021年7月24日至2022年5月10日)免费无限次进入保护区进行创作活动,采风证办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办理,证件仅可本人使用,不能转借给他人。(采风证办理:创作者办理采风证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署免责声明,联系人:覃慧英,联系电话:13207430108 ,地点:永顺县灵溪镇南山路永顺县自然资源局702室。)


     (二)进入保护区进行创作不得破坏区内动植物资源、严禁烟火,讲究环境卫生、遵守保护区的规定,注意人身安全,若出现安全事故创作者自行负责。

 

活动地址
未配置经度或纬度,地图不能正常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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