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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寨吊脚楼营造技艺,贵州省雷山县地方传统手工技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苗寨吊脚楼由“巢居”形式衍变而来,用竹、木搭建,建筑下部呈镂空形态,被称为“半干栏式”木结构建筑,该建筑类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主。
2006年5月20日,苗寨吊脚楼营造技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族是由中华上古时代生活在长江中下游的苗蛮族团演变而来的,三苗时代已形成。苗族人民迁徙到黔东南后人住西江,包括民居建筑工艺在内的各种古老的苗族文化也随之被带到这里,并在此地得以继承和发展。
在中国历史书上有“北人穴居,南人巢居”之说。春秋战国时楚国诗人屈原在《九歌·东君》中写道:“暾将出兮东方,照吾槛兮扶桑。”“槛”指的就是“干栏式”建筑。屈原诗中所描述的正是楚地苗族和其他民族先民们的住房。据史书记载,苗族多居山洞,结草为庐以蔽风雨。事起即建造岩墙木屋,耸以吊楼。可见苗家吊脚楼由来甚久。
苗寨吊脚楼营造技艺正是其先民传承下来的古老建筑工艺在适应山区新环境下逐步完善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