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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沅水风景区于2004年批复成立州级风景名胜区,2006年批复成立省级风景名胜区。是以盘瓠、辛女文化为底蕴,以沅水及其两岸十里绝壁、浦市历史文化名镇为典型景观特征,以观光游赏、文化探源、休闲体验为主要功能的省级风景名胜区。风景区总面积为42.68平方公里。
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规定,泸溪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完成了《泸溪沅水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0)》,现进行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
一、 规划总图
二、资源分级保护
1.一级保护区(即核心景区——严格禁止建设范围)一级保护区包括全部特别保存区及部分风景游览区,规划主要包括十里绝壁片区东北部大部分保存较好的山体,辛女峰及辛女溪峡谷两厢山体顶部生态红线分布区域,西南部溶洞群白龙洞及菊花洞山体片区,以及浦市古镇以南湿地的范围。总面积16.31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38.22%。
2.二级保护区(严格限制建设范围)二级保护区主要包括各片区内一级保护区外围的山林地等缓冲保护区域,浦市古镇主要游览区域以及风景区内沅水流域。总面积15.58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36.50%。
3.三级保护区(控制建设范围)包括发展控制区和旅游服务区,主要分布于沅水及其两侧地势平坦、居民点较多的区域。总面积为10.79平方公里,占风景区总面积的25.28%。
如有异议,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对该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向泸溪县自然资源局反应。
公示时间:2021年04月19日—2021年05月19日
联系电话:15174315798
联系人:谭正美
泸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04月19日